中新社北京2月1日電 (記者 陳康亮)1日,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稱全面注冊制)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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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次改革在優化發行上市審核注冊機制方面有哪些安排的問題,該負責人介紹稱,總的思路是,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注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
在交易所審核環節: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責任,并形成審核意見。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
在證監會注冊環節:證監會基于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注冊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
證監會將轉變職能,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一是統一審核理念、標準,保持審核尺度一致。二是在交易所審核過程中,按標準選取或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在審項目,關注交易所審核理念、標準的執行情況。三是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墻”、加強質控部門和上市委、重組委(下稱“兩委”)把關責任等內部制衡機制。四是對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
針對本次改革在改進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舉措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范圍。
針對實行全面注冊制后放管結合方面有哪些措施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在前端,堅守板塊定位,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交易所等各層面責任,嚴格審核,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特別是要用好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等手段,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的,及時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審核注冊、暫緩發行上市、撤銷發行注冊等措施。同時,科學合理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保持投融資動態平衡,促進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
在中端,加強發行監管與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聯動,規范上市公司治理。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進一步壓實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方信息披露責任。暢通強制退市、主動退市、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嚴格實施退市制度,強化退市監管,健全重大退市風險處置機制。
在后端,保持“零容忍”執法高壓態勢。建立健全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責任。
關于全面注冊制下對公權力運行的監督制衡問題,該負責人介紹稱,在審核注冊流程方面,建立分級把關、集體決策的內控機制,防范權力過于集中。特別是要求交易所強化質控部門對審核工作的跟蹤監督和決策制衡,改革完善“兩委”人員組成、任期、職責和議事規則,對政治素質、專業背景、職業操守提出更高要求,提高專職人員比例,加強紀律約束,切實發揮“兩委”的把關作用。突出抓好透明度建設,審核注冊的標準、程序、內容、過程、結果全部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在業務監督方面,完善交易所權責清單,建立健全交易所內部治理機制。證監會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和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審核質量。證監會內部也將強化內審部門對發行注冊的業務監督。
在廉政監督方面,堅持和完善對交易所的抵近式監督和對發行審核注冊的嵌入式監督,從嚴管理審核注冊人員、“兩委”委員,堅決整治政商“旋轉門”。
下一步,還將建立發行人廉潔承諾機制,深入推進中介機構廉潔從業建設,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讓行賄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