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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出通知,進一步簡化細化和統一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工作,提高審批效率,持續優化檢驗檢測行業營商環境。
通知提出,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前沿技術、填補河北空白等檢驗檢測領域機構的資質申請,實行容缺受理,實施評審與補充材料同步進行。按照方便快捷高效原則,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各資質認定審查部門可靈活選用不同的評審方式,快捷、便捷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申請。對屬于文件審查適用條件的機構,選用現場評審方式時,需報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實施。
按照統一、規范、簡便原則,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材料和評審材料的名稱、內容、格式進一步規范,制作網上申報明白紙和評審報告模板,指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同時對已錄入申報系統且內容信息未發生變化的證明材料,在后續申請事項中無需重復提供。
檢驗檢測機構發證周期內無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且2年內接受過省、市監督檢查或現場評審,在不涉及授權簽字人、技術負責人等關鍵技術崗位人員調整、未增加檢驗檢測項目的復查換證申請可采用文審方式評審。
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變更辦理程序,對變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由檢驗檢測機構自行進入“河北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管理系統”修改人員信息,無需再到資質認定部門申請人員變更。機構單獨申請授權簽字人變更事項,評審組直接采取遠程視頻方式評審。鼓勵機動車檢測線、含有微生物檢驗檢測的機構地址變更采用告知承諾方式申報資質認定。(記者 馬彥銘)